发改委建议取消退票费,源于律师董正伟的“上书”
记者 孙昊
本报济南讯 为什么开车前3天退票和开车前10分钟退票,违约金都是20%?为什么列车晚点铁道部不给我违约金,我要退票,却要收费?
日前,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铁道部等三部门提交《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发出上面的质疑。
昨日,董正伟律师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电话采访。
亲身经历
退张火车票扣了九十多
今年4月19日,董正伟准备去广州,买了一张北京到广州的硬卧票,票价458元。后来他因为日程安排冲突未能成行。“我提前3天去退票,结果还是被扣了20%的手续费,90多块啊!”
董正伟说,当前铁路客运能力一直不能满足需要,主干线上总是满员,卧铺票更是一票难求。平时如此,春运时更甚。加上现在通讯方便,铁路部门随时可以掌握车票情况,退掉的票在车站没售出,在车上也基本能卖掉。铁路部门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地收取退票费用。
建议出炉
两周酝酿出两万字建议书
董正伟称:无论铁路运输的淡季还是旺季,20%的退票费都被严格执行,却忽略了“可以再次出售的退票不应收退票费”的规定。
接下来的两周,董正伟在经历详细的调研、论证后,写出了1份近2万字的建议申请书。
该建议包括铁道部应撤销引人误解的“限乘当日当次车,在3日内到有效”的规定、退票手续费存在不合理性、铁路部门存在价格暴利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5月4日,董正伟将这份建议稿交给了三部委(铁道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
铁道部回函
“3日内到有效”规定将修改
几天后,董正伟收到铁道部的答复,回函表示,“关于火车票票面‘限乘当日当次车,在3日内到有效’的说明,近期我们已经启动了《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修订工作,在新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颁行之后,该说明也将作相应的修改”。并将采纳董正伟的意见,建立价格听证制度。
铁路部门工作人员的解释是,火车票上很清楚地写明“限乘当日当次车”。如果不能及时乘车,车票当然过期,成为废票。至于“在3日内到有效”,是指上车后乘客在途中遇到生病等紧急情况下车后,可在3日内改签车票乘车到达目的地。
发改委回函
退票手续费有望取消
7月3日,董正伟又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回函,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
回函明确答复:火车晚点不应收取退票手续费;分时段确定退票手续费费率;退票后火车上和火车站再次售出的不应收取退票手续费;铁路运输企业无法完成运输的应当赔偿旅客损失。
董正伟对这个结果表示乐观。
系列计划
下一步将起诉电信部门
35岁的董正伟从事律师工作已有13年。这种“赔钱赚吆喝”的官司,被他称作“公益官司”。“以前我们总是希望大家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事实上,当人们发现维权要付出很高的成本,甚至可能根本打不赢官司的时候,自然不会去提起诉讼了。”今后,他会将目标指向电信等部门,如取消“移动通讯收取月租费”,停止缴纳“机场建设费”。前不久,石油价格上涨,他又向发改委提出建议,要求建立价格听证制度,相关部门表示今年8月会给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