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报道,从现在起,需订票的企业可预订节前由广州、东莞东等站发出的春运临客列车车票,也可预订节后由湘、鄂、皖、川、渝等省市发出的部分临客列车车票。不过,今年铁路部门规定预订外来工团体票的企业用工规模不少于200人。因此,有企业反映,这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东莞限制较大。
在大规模的季节性客运高峰来袭之前,铁路部门对票务、转乘等有关事项早做规划早做预案,是确保整个春运圆满完成不可或缺的部分。可以预计,从现在开始,一系列旨在改善春运效率及服务品质的措施将陆续推出。当前团体往返客票的预订,只不过是以往政策的自然延续而已。
不过,团体票预订虽无新意,企业用工规模不少于200人的规定却值得商榷。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按支付一定数量的订票成本来计算,优先满足那些员工数量众多的大型企业的订票需求,肯定是最有效率的;而办理那些数量繁多、每家数量不大、种类又各异的中小企业订票业务,付出同样的人力、财务成本,收益肯定远不及前者,这是个简单的算术题,无疑,作为有着经济人诉求的铁路部门,有这样的考量,并不让人意外。
但是,作为现体制格局下的铁路部门,不仅仅是市场经济中的经营主体,还是担负着国民交通利益甚至国家意志的公务系统的一部分,如此“官商一体”,如果仅仅强调经济效益而罔顾公益责任,显然是不妥当的。再者,即便不从所有企业原本平等的法律权利和应享有的无差别化待遇看,也有必要明白,身处金融危机中的当下,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度过寒冬、转危为机不可撼动的既定政策了。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员工福利的提升,无疑是扶持中小企业切实的步骤安排。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员工平安、顺利地返乡和回归,增强他们对于企业和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啻是当前经济寒冬里铁路部门可以做到、也应该做到的具体事情之一。
然而,当前预订团体票的企业用工规模不少于200人的规定,显然已经构成了对中小企业某种意义上的歧视,在这个差别化政策下,以用工人数来简单画线,虽然方便了铁路部门的操作,却给广大在中小企业工作的外来员工们造成不便,不仅不符合铁路本应具有的公益功能,也于当前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社会背景不合,无疑需要再做更慎重、更全面的考量。
东莞日报评论员文章 李坚 2008年12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