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火车撞死 铁路部门只赔300元》追踪>>> 儿子被撞身亡获赔300元,宜昌老太状告武汉铁路局索赔20万 儿子被火车撞死,铁路部门按照1979年的相关规定只愿“补偿”300元,宜昌八旬太婆一气之下,状告武汉铁路局,索赔近20万元(本报曾报道)。今日上午,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作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新铁规)9月1日施行后的全国首个开庭案件,该案备受关注。 事件 儿子被火车撞死 据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去年12月9日晚9时30分左右,张太婆的儿子建强(化名)在通过人行过道,穿越位于鸦宜线K39公里处(城区望洲岗)附近的铁轨时,不幸被疾驰而来的火车撞死。两天后,其家人看到铁路警方发布的“认尸照片”。 焦点 原告律师:新法规对我们有利 事后,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珊,接受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代理了这个案子。吴珊介绍说,新铁规的出台,意味着1979年的补偿标准同时被废除,“铁路部门补偿300元已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同时,《条例》将赔偿标准提高到15万元,“这对我们十分有利。” 铁路部门:新规对该案没任何影响 昨日下午5时左右,武汉铁路局法律处两位律师到达宜昌。一李姓律师介绍说,受害人因跨进不允许进入区域导致身亡,这些在新铁规中作了明确规定,铁路方并没有责任。 〖专家观点〗 该案具有全国标本意义 昨晚,记者就此案采访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守信。他表示,无论该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如何,都会对全国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有着标本性的指导意义。 〖释疑〗 为何选在9月5日开庭 原告律师:正常次序排定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而本案却于9月5日开庭,这是否有联系? 〖声音〗 原告律师:我会将官司打到底 “通过打这个官司,如果能促进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出台,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吴珊同时坦言,之前并不知道这个案件如此有影响力,“我只想把这个官司打好。”昨日下午,记者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认真做出庭前的最后准备。吴珊表示,如果败诉,她会把这个官司打到底。 〖进展〗 原告因病今日将缺席庭审 昨日,家住学院街汪家巷47号的本案原告张太婆告诉记者,打官司并不是为了索赔,而是不服“撞人白撞”这个“理”。 〖探访〗 路口人来人往 安全隐患仍在 昨日下午6时30分,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时,正值下班高峰期,铁路两旁人来人往。铁路中间立有一个警示牌,告示居民这里是事故多发地带,要求禁止通行,但已被大大的办证电话号码覆盖。 〖链接〗 铁路交通事故赔偿限额提至15万 7月11日,国务院颁布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废止了原来一些不合理的“暂行规定”,部分修改了铁路事故赔偿规则,将铁路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赔偿金提高到了15万元。 〖相关新闻〗 铁路赔偿新规出台后首例索赔诉讼未予立案 据新闻晨报报道 半年前的一场铁路意外事故,让后天才满16周岁的山东女孩刘珊永远失去了双腿。经过半年交涉,铁路方只同意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困难补偿金。但本月初刚出台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让刘珊看到了希望,3日,她将铁路方告上法庭,欲索赔85万余元。此案被称为新的铁路赔偿条例出台后,全国第一起正式索赔诉讼。然而记者了解到,由于管辖权存在争议,3日法院并未予以立案,而且双方在责任认定方面还存在重大分歧。
事发后,建强的亲属找到铁路部门协商赔偿一事,结果却令他们意外。原来,铁路部门按1979年出台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作为赔偿依据,最多只愿意赔偿300元。双方协商几次,最终未能达成共识。今年5月,因不愿意接受铁路部门补偿,宜昌80岁居民张光菊将武汉铁路局告上法院,索赔近20万元。
吴珊还认为,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必要的标志和防护措施,但事发地并不具备,理应由铁路部门承担责任。
今日庭审,宜昌火车站站长杨开奎将作为被告方代表出庭。杨称,根据《铁路法》,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杨对胜诉充满信心。
李说,现在很多人对9月1日生效的新铁规在理解上存在一些误区。他介绍说,通常情况下,铁路事故分为旅客事故和路外伤两种情况,行人穿行铁路属于路外伤情况,并不在赔偿范围内。
李律师同时表示,此次出台的新铁规,只是将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旅客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增加到15万元。而建强被撞伤亡事故,并不在新法规的赔偿责任之内。
他还表示,尽管该案在新铁规生效后审理,但按相关法律规定,这个法规并不适合应用到该案审理中。
杨教授介绍说,近年来,国家不断提高交通、航空等事故的赔偿标准,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而包括铁路、航空等在内的企业事故赔偿金额同时提高,则进一步表明了国家要让这些垄断企业担负起社会责任。
据吴珊介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案审理管辖权的民事裁定书于8月6日才终审裁定,移交到西陵区人民法院已是8月中上旬,西陵区人民法院根据受理案件的排庭顺序,将此案排在9月5日开庭,是正规可取的操作步骤,并无异议。该案成为新规实施后全国首个开庭案件纯属无意。
据介绍,张的儿子50多岁,单身一人,服伺母亲多年。张阿婆说,起初她并不想与铁路部门对簿公堂,但铁路部门仅愿赔偿300元,令她气愤。“儿子就这么白白撞死了?”
张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吴珊的帮助下,将武汉铁路局告上法庭。“钱已经不重要了,我就是想通过打官司打破这个理。”张阿婆说。
昨日下午,原告张阿婆的代理律师吴珊透露,张太婆因身体有病将缺席今日的庭审。
据了解,张太婆患腰锥尖盘突出已经多年,行动不便。此外,张太婆腿部也有严重的风湿病。
张太婆称,她很想出席庭审,但身体不允许,只能遗憾缺席。据介绍,张已把所有相关权利委托给了律师吴珊和其另一个儿子全权代理。
附近云林小区保安告诉记者,保守估计,每天在此路口通行的居民,至少有2000人以上。
该保安还说,从这里通过的火车,除了客运火车运行时间比较有时间规律外,货车通行基本没什么规律。“这总让我们提心吊胆。”尽管如此,居民们为图方便不愿到距离该路口约1公里的铁路道口通行。
铁路附近一家小卖部的老板郑先生介绍说,该路段经常出现行人穿行马路时被撞的事故。尽管事隔近一年,他仍记得事发当天的一些情形。当晚9时许,附近一位老人沿着铁路散步时,突然发现铁路线旁躺着一个人,脚指头已被压断。得知消息的郑先生,立即拨打电话报警,经120医生确认,该男子已经不幸身亡。
据介绍,今年3月24日下午,刘珊从男友刘光权家到相邻的万州培文镇赶场,在返回的路上,一年近七旬的老汉郎某伙同他人将小珊珊轮奸。晚上,两犯罪嫌疑人用车把小珊珊送上万州去成都方向的火车。当火车快到梁平车站时,听到广播的刘清醒后准备下车返回忠县并报警,在下车时被火车碾断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