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铁规定管内提速线路车站、列车禁售硬包装商品 是防止乘客向车外抛物造成危险
晨报辽阳讯(记者 唐聪)今起,一些列车和车站不再卖硬包装饮品、食品。
这是为了“确保车组运行的绝对安全”。
因为4月18日火车提速后,最高时速达250公里,如果有人乱扔东西……
商家:“硬质商品”必须下架
昨日15时,记者在辽阳火车站看到,站内商家均在忙碌着往外搬运“硬质商品”,这些商品包括易拉罐、玻璃瓶装啤酒、白酒和罐头等物。
“今天上午9点通知的,要求咱们立即进行,12点之前全部下架,”一名姓丁的业主无奈地说,“车站说了,不执行就马上退租。”
业主们介绍,听说这是上级规定的,目的是杜绝乘客向车窗外扔瓶子砸伤人。
到昨日下午,十几家商户的相关商品全部下架。
随后,记者联系到主管此事的辽阳铁路实业公司总经理田大林。对于业户的不理解,他表示,此次涉及的店铺,属于铁路内部承包,所以属于铁路内部行政管辖范围,而且当初的租金非常低廉,现在的硬性规定他们必须遵守。
规定:为确保提速后列车安全
随后,记者拿到了一份沈阳铁路局客运处4月7日下发的《关于严禁旅客列车向外部抛物的卡控措施和硬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说,今年4·18提速后,客运最紧要的问题,就是如何杜绝旅客列车运行中发生向外抛物行为。经反复研究,决定“凡在京哈线(包括跨局运行的京广、京沪、胶济线等)提速通道运行的管内各次列车、车站,一律停止出售用玻璃瓶、硬质金属等盛装的各种酒类饮品、食品类商品(可出售纸盒包装类)”。
《规定》还对违反者做出了处罚警示:
1.违反规定,造成后果时,主管站长记过、经理(主任)免职、分管撤职、责任人调离窗口单位,(集体)解除劳动合同。
2.相关旅客列车有权监控各车站是否出售相关商品,发现后可在管内拍发电报主送责任单位,抄送主管部门。违反规定不报告的,被发现时,列车员下岗一年,列车长免职。
3.凡发现旅客列车抛物时,必须及时将其车次、时间、编组顺位准确记时(留物证),并及时拍发电报。
4.在列车上遇有旅客使用上述硬质包装范围的食品、饮品时,乘务员必须进行宣传管理,并向旅客承诺安全回收(保管)的必要性,违反规定,责任人下岗半年。
记者从辽阳站方面了解到,此次相关商品下架站点,包括天津、沈阳、大连、鞍山、长春、吉林、哈尔滨等主要车站。